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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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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充和的字,现在出版的有重庆出版社的一大本小楷。所收《淮海词》《白石词》都是早期的东西,流畅秀美,有时参一点隶意以近古,也有时夸张部分结体,拖一些长笔画,这又是明以后人学钟王的习气。写这种字的时候她还没跟沈尹默学,而我最喜欢的也是这部分字。
张充和被沈尹默指点过之后就往碑的方向转。小楷里面参入很多墓志碑刻的东西,主要是用笔。例如大量方笔的使用,有意或无意为之的颤笔。早期拖长的笔画时而一现,但主要还是取碑志之方正。前后两期,主要的变化在用笔,结构上说老实话变化不大。主要特点就是多用隶书的取势,这大概一方面是当时时习所薰,另一方面也是想摆脱通常闺秀小楷的路子。不过说老实话,这一路字并不成功。墓志碑刻的用笔放在大字里很精彩,缩到小楷里面就显得野。古人说径寸之字有寻丈之势,但从来没说过径寸之字用寻丈之笔。碑刻的用笔,加以粗疏的结体可以显得朴茂,可是配在钟王一路的字里面多少显得别扭。她跟沈尹默一样,努力去融碑入帖,不过在我看来,她的尝试是不大成功的。
小楷这种书体,本质上跟楷书不同。小楷的书写速度快,其调锋动作一方面更细微,一方面也更简略。很多笔法依靠手指活动即可实现,反而不劳运腕,也就没法停顿,得一气呵成。字越小,这个特点越突出。而在取势时,小楷则特别收紧主体部分,夸张外围笔画以取妍,如虞世南破邪论序;当然也可以不夸张外围笔画,如欧阳询心经。这个特点导致小楷没法写大,利用各种手段放大了,也不能稳。大小楷的区别在王羲之时代就有。南朝的碑刻,除了二爨以及王兴之夫妇墓志这种怪模怪样的字之外,其余的例如萧憺碑或是瘗鹤銘,不但用笔不同,结体也不一样。
结体与用笔两者一定是紧密配合的。历代书家的大字和小字一般都不同。例如南宋张即之,写榜书方正遒劲,气势很大,他的小字则侧锋取妍,走阴柔一路。元代赵孟頫的大楷用笔藏头护尾,写得很厚,小字就多用晋人法,柔美得多。明代文征明的小楷多尖利出锋,自成一格,名气很大,而他的大楷字完全是学黄山谷。可能有人说这是因为他老师沈周的影响,但文从来没有用他小楷那种在欧赵之间的结体写大字,这是事实。清代的康有为,学石门铭与石门颂,连尺牍都作那种生涩老辣的碑体,但是其殿试小楷是那种很标准的颜欧之间的馆阁小字,这也不仅仅是殿试书法要求使然。一个书法家如果大字和小字写得一样,不是大字不好看就是小字不好看。唯一的例外是颜真卿,可是学颜则难出。何况以颜字作小楷的书家很少,出名的也就清代端木埰一人而已。近代著名的谭延闿,小字亦不作颜体,反而近于晋人书。电脑中的舒体,有时做标题尚可,拿来打整篇文章,看了是很别扭的。
因此,张充和之病,就是病在用笔与结字之不合。她天资不可谓不高,用工不可谓不深,但在其最得意的小楷上,虽说是开一家之生面,但并非值得效法的范本。她老师沈尹默,小楷法褚,写得流丽停匀,犹嫌太板,何况是她这样故作碑笔而生涩的呢?近代书家从碑得法而精于小楷的很多,如弘一法师等,也绝无以碑刻之颤涩用笔作小楷的。或许她天分太好,反而意识不到这一点。其实,她的字略写大一点就很有味道,例如给沈从文文集题写的书名,非常精到。至于小楷字么,窃以为还不如她姐夫的写得好看呢。

(沈从文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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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一个传媒疯长的时代,一个消息从事件产生到传遍众口,用不了半天时间。网络的发达带来的一个好处就是,事件绝不会像语言一样,一出口就已经宣告了其死亡。记录的便利,传播的迅速,结果就是掌故的爆炸。这年头像郑逸梅这样的人在世,大概没什么机会出位,任何一个名人,只要把他的名字打入低俗的谷歌搜索框,然后隆重地按一下回车,关于该人的八卦消息可谓是应有尽有。一人所知虽然有限,但是挡不住集思广益,众人拾柴火焰高啊。人们也已经不满足于在报纸的补白上每天一则地看八卦。八卦就是要汇集成书,胡吃海塞似地猛看。人家刘义庆一辈子才能写一本薄薄的《世说新语》,到了何良俊时代,技术大发展,一辈子也就写两大本续世说。而今天,《非常道》这样的书,一年能出好几本,就连黄集伟老师的语录,一年也保证有一大本,而且还有逐渐增厚的趋势,这怎不叫广大文艺八卦青年喜出望外,眼含热泪呢?
不过正因为如今八卦之易得,我们才敬佩古人之勤劬。试想刘义庆得认识多少人,才能听来看来那么多一手二手的乱七八糟的消息?当然,光知道某某某说了什么,还不算是八卦的境界所在。真正的八卦,那是“某某某说了什么,你知道他为什么说这个吗?那是因为………。”用一句哲学话语来概括,就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才算是修成了八卦的正果。当然,这个古人不用我们教也会。不但会,而且叉得精熟。所以古人就有个词儿专门称呼这类东西,叫做“本事”。你得知道本事,才算是真有八卦的本事,否则,免谈。
古人的本事一般都往诗里面钻。不但是因为“歌诗合为事而作”,更多的还是由于“诗缘情而绮靡”。例如“恨不相逢未剃时”,糖僧苏和尚到底是因为哪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才痛恨起自己的小光头了呢?仅此一例,便可生无限遐想,又遑论其他。所以畅销书作手林琴南才把他的书叫做《巴黎茶花女本事》,一加“本事”二字,茶花女就有了赛金花般的神秘与诱人。林先生的手段,就算是我们今天也是要叹为观止的。
正如溥仪政府智囊团顾问委员王国维同志所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同样一代也有一代的本事。清学殿军章太炎先生熟读说文,喜欢跑到字典里去考本字。那么,唐代人不好这一口,反而喜欢写诗,于是就有了孟启先生的《本事诗》一卷。这书大概读过的人不多,可是知道里面八卦的大概不少。著名的人面桃花故事就是出自这书。其余什么破镜重圆,刘郎重到之类,也都是这书里的故事。唐代人写本朝诗人的八卦,有一种时代上的真实感,作者的笔法又有唐传奇的风度,一路写来,虽然着墨不多,故事中的人物却是各各跌宕自喜。
唐人的生活是健康活泼的,他们享受生活,高揭个性,毫无畏惧。像前面说到的刘禹锡重到玄都观,难得的是无论仕途起落都有诗人的激烈与平和。还有崔护以及刘禹锡的爱情故事,都很真挚,直白,不遮掩自己的情感,也都能得到好的结束。人们都有趣,像李章武遇到考不出试的和尚,虽是公务,却也能写一首诗打趣一下,然后把和尚放走了。被通缉的骆宾王听到年轻的诗人宋之问呕心觅句,也还是忍不住要出来,给续上一联妙对。他们的生活是真正的《诗》的生活,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才确实是种优雅。而这种优雅,则只能是源自于时代的风尚。只有在那样的时代,才会有李白,有杜牧,有白居易,而我们的这个不幸的市侩时代,只会有与邻居恶斗的钱钟书,只会有摸女人大腿的文怀沙,于是乎忽然之间,在这些人身上,这样那样的八卦和丑闻,就悲哀地冒了出来。
前几天看人写书评,说到钱钟书的优雅,在于其能够把玩知识而不带一种胜人之心。窃以为谈民国说优雅,能举的例子很多,胡适、朱自清、俞平伯、沈从文等人都称得上是优雅,但这优雅却是断断落不到钱钟书身上的。作者大概是忘记了宗璞《东藏记》里的尤甲仁夫妇,联大西迁之时,宗璞才十岁,可若是连一个十岁小孩都对钱氏夫妇留下这样的印象,想必钱是优雅不到什么地方去的。一个人谦抑和蔼的态度,跟究竟是不是从小开始把玩典故和概念,大约是没有任何必然联系的,倒是跟大环境的风气很有关系。我们这个时代,故作惊人语的不少,能真正平心静气跟人商讨一下问题的反而不多。所幸的是我们还有历史,还有多多少少的八卦,有那么多像《本事诗》这样的书,让我们去追怀美好的时代,然后对我们的未来,也开始充满信心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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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 2009
《道听途说》与《奥德修记》 - [史学]
《道听途说》是本清代的小说集,作者潘纶恩,安徽泾县人。是个屡试不第的老秀才。泾县这个地方我去过,最著名的景点是汪伦送李白的桃花潭,可是我反而没去看。据书上说他家在“茂林之西山下”,这个地方倒是跟我有一面之缘。大学的时候曾经跟人去安徽旅行是经过当地,也有文章纪行。虽说只是匆匆经过,但乍看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倒是也和作者的文笔相配。
这人以做幕友为生,点校此书的陆林考证出来他去过很多地方,对江西、南京、芜湖、扬州等地都很熟悉。小说中的故事,除了自己亲所见闻的之外,大概也有不少正如其名,是“道听途说"来的吧。这人讲故事讲得很好,文笔也不拘谨,至淫亵处辄止笔,总觉得少了点意思,反而倒不如《阅微草堂笔记》和《子不语》之类放得开的好看。大概官大学问大,小节处也就不在意,反而是市井小儒,倒是要谨谨然守礼义之防的。
书里面卷十一有一个故事叫做《何东雅》,很有趣味。故事长,不能尽录。大致是说湖北药商何东雅,跟朋友去广西做生意,船到藤县赤水峡,遇到大风暴,于是弃船登岸。结果遇到一群羊,后面有一只人熊在赶羊,两人被人熊发现,一起赶进山洞,用巨石封住洞门。然后何东雅的朋友就被人熊给活吃了。何东雅在洞中发现被吃掉的猎户的铁叉,于是趁人熊睡觉的时候叉瞎了人熊双目,人熊疼痛暴躁,打开洞门,守在门口,等何出来。何于是混在羊群中逃出。回到船上,报告官府,带人回去,熊已经死在门口。
略熟悉希腊神话的人一看,便会发现,这故事跟荷马史诗《奥德修记》中独眼巨人波吕非摩斯(Polyphemus)的故事何其相似。当然,从年代上来说,《何东雅》要比《奥德修记》晚得多,因此似乎不必太费心考证究竟何者为原型,这则故事想必就是个舶来品,不过已经本土化得很厉害。巨人变成了人熊,流浪的君王也变成了药商。故事最后还说何东雅被吓破了胆,所以“肤肉黄瘠”,这大概也算是中国人的创造了。
这则故事里面涉及的地名也是很值得玩味一下的。故事里的主人公是湖北,事情发生的地点是广西。粤地向来是各种奇闻轶事的渊薮。虽说这地方建制可以追溯到秦代的郁林,但是在中部北部居民的想象中,南方从来都是充满着异国情调的荒诞世界。不必说没去过岭南的段成式采集了那么多关于岭南的传奇,就连亲身去桂林做过官的周去非,在其《岭外代答》里面也有很多无稽的记载。直到清朝,笔记里依然充满奇怪的百粤故事。因此,将故事设定在广西,不但符合药商的实际,也是为故事的发生精心布置了可信的舞台。而所谓人熊,其实就是野人。明清小说中充满了对于人熊主题的想象,例如凶暴,强壮,好与人交合等等,这个题目本身就可以写本书,这里且不谈。而故事的主角是湖北人,却不得不让我们想起神农架这个野人频发地区来。现代尚且如此,古代自不用论。因此,这故事中两个地名,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作者早伏下草蛇灰线在那儿呢。
杨宪益先生曾考证过《酉阳杂俎》中灰姑娘故事《叶限》以及女巫故事《板桥三娘子》的东来。其余研究者也曾找到过《绳技》《李寄斩蛇》等故事与其西方原型之间的蛛丝马迹。然而这些故事大多是民间母题,其中很多元素尚不确定,偶有雷同,无妨附会。但如《奥德修记》那么著名的史诗故事的中国化,此一则却是仅见。
其实,何东雅这个名字就很值得推敲。“何”字在今日大部分南方方言中其主元音均为o,h音又是个不大清晰的擦音,所以何和o就没差多少。第二字的东,声母又是d,与Odysseus这名字正好对得上。其籍贯“郢东”,又不妨对上奥德修斯的故土Ithaca。王青先生曾考证过,欧洲故事从南海传入者甚多,其中辗转经过阿拉伯语,马来语等语言转译,自是多有讹变,发音不能略似,聊存大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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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魂志》,颜之推撰。四库提要据《文献通考》与《宋史·艺文志》定名为《还冤志》,余嘉锡《辨证》力辨之。这书隋《志》归史部,因此在日志归类里面也不妨心安理得放到史学类。最近看鬼故事很上瘾,于是被这本非常之标题党的书吸引了。光看书名,就觉得是阴风阵阵啊~不过实际上没有后世的书好看。颜之推文字清简,是好文章,不是好话本,真正看的人口水直流不肯放手的,还得是潘金莲醉闹葡萄架那样的才行……
这本书的文史价值自有专业人士大成兄与z君等拊掌而谈,轮不到我等置喙。且拣些kuso的小段子讲讲,娱己娱人,功德哉。
1.弓虽女的故事
这书里面好几个故事都是讲女的搞男的,男的还都三贞九烈不给搞,于是女的去跟家主一讲,男的就人头落地……《杜伯》一则,说周宣王的小妾女鸠,要跟引进人才杜伯搞一下,杜伯不肯,女鸠就对宣王说,这人偷偷搞了我啦……于是杜伯就平白无故被杀了……这个还不算强的,还有一则《王济婢》更牛,说王济有个小佣人,摸黑找某女仆拿王济的衣服,结果女仆就要求推倒……这人居然说,不敢……于是雷人的情景出现了,女仆大人说:你不干,我就叫了!这人还是不肯,于是女仆大人真的叫了……强奸!可怜的小佣人自然是壮烈牺牲……这女仆莫非是仪态万方的石榴姐……?相比起来,《公子彭生》一则的文姜和《孙元弼》一则的桃英就不算什么了。不过《孙元弼》篇末有个有趣的小场景:孙元弼的鬼魂在水中出现索命,对着池边的人脸上就是一拳,这人流鼻血一升……没几天,死了。
2.砍不断的脑袋
《金玄》一则说晋明帝要杀力士金玄,于是金玄对负责砍脑袋的同学说:我头上筋多,一定要一刀砍断,我一定会报答你……结果砍脑袋的同学心不在焉,砍了好多刀,而且还不是在同一个口上……这位金大哥真是点儿背……最后自然是金大哥的冤魂跑来找这个砍脑袋的索命。唉,渎职罪,后果自负。
3.色狼
这是个关于异文的笑话。《张稗》一则,“有孙女姝好美色”句,校记曰:敦煌本作“殊好色狼”……
4.小受与小攻
《徐铁臼》一则:宋东海徐某甲,前妻许氏,生一男名铁臼,而许亡。某甲改娶陈氏。陈氏凶虐,志灭铁臼(这四个字啊,太牛逼了,简直是发愤图强么)。陈氏产一男,生而呪之曰,汝若不除铁臼,非吾子也。因之名曰铁杵(kuso……)。
5.中国人自己的《南京·南京》
都说日本人狠,中国人自己灭起自己人来也不带手软的。梁元帝大宝三年,江陵城陷于西魏,史载:“乃选百姓男女数万口,分为奴婢,驱入长安;小弱者皆杀之。” 《冤魂记》里面有一则《江陵士大夫》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事情。原文说:“江陵陷时,有关内人梁元晖,俘获一士大夫,姓刘。此人先遭侯景丧乱,失其家口,唯余小男,始数岁,躬自担负,又值雪泥,不能前进。梁元晖监领入关,逼令弃儿,刘甚爱惜,以死为请,遂彊夺取,掷之雪中,杖捶交下,驱蹙使去。刘乃步步回顾,号叫断绝,辛苦顿弊,加以悲伤,数日而死。”这段写得清简有力,笔法冷峻而动人,端的是好文字。
6.敦煌本的一则小记
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卷三考证写本《冥报记》就是后世所谓《还冤记》。提到在写本上有书写者的一则小札记:“中和二年四月十八日,下手镌碑,五月十二日毕手。索中丞以下三女夫,作设于西牙碑毕之会,尚书其日大悦,兼赏设僧,囗已下四人,皆沾鞍马缣缃,故记于纸。” 刻碑还是个挺隆重的事儿,要办个宴会,而且宴会的承办方是和尚。这则小札记实在是一则很好的唐代社会生活史料,很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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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举一副我很欣赏的代表中国传统家庭观念的对联出来,我很容易会想到十个字:“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这十个字言简意赅,也说明很多道理。然而这并不妨碍我用我刚好足够卖弄的那点语法知识将其略作解构。我始终固执地觉得,这对联并不是向人陈述某种能够使人永保家庭延续的灵丹妙药,而是绝望中无奈的祈使。事实上道理很简单,延续家庭的绝对不是家长的忠厚程度以及读书的行数,相反由基因设定好了的性能力与精子浓度更能够决定这个家族是否能够永葆青春,一代胜一代地龙精虎猛。这个道理道金斯先生早就说过,人家姓道,自然是道理无穷,我在这儿多卖乖不过是徒招人厌而已。
相反,忠厚这种道德观念反而不是由生理因素所能决定的东西。因此反而需要将其写成对联贴在门上或者挂在中堂日日警醒。相比于不由自主通过遗传就被赋予的聪明,忠厚这个东西不经过反复操练都不见得能学到。而更糟的是,人一聪明就往往喜欢用自己锐利的眼光看透别人,却不记得给别人留块挡脸的遮羞布。我小学时候聪明无比,因此除了捉弄人之外甚至想不出什么更能激起热情的游戏,同学老师人见人恨。小学语文课上学赤壁之战,老师课后留了篇作文,我想都没想就学着罗贯中半通不通的文言就给写了个黄盖被射落水,吴军一败亏输。还给语文老师来了句“尔等犬豕之辈也。”当然语文老师们也找到了报复的机会,后来初中上课讲杨修,我在课上双眼迷糊,只听台上脸若冰霜的语文老师圆睁杏眼,断喝一声:“恃才傲物,不得好死!”吓得我三魂丢了七魄,抬头一看,老师正瞪着我呢。我一下就想起小学那个“犬豕之辈”来了,敢情这两位老师素未谋面,冥冥里倒是串通好了的?
我的聪明当然是遗传,家里人没一个不聪明的。我奶奶差点儿读了李四光的研究生,虽说最终连个正教授也没捞着。我爸大学里学的是英语,结果硬是靠自学变成了日语老师。我妈没赶上好机会读书,然而据说当年成绩也是极好的。三个聪明人凑一块儿,可惜的是没哪个懂得忠厚,就算有弱者那也只不过是天真而已,于是就鸡飞狗跳一团糟。可考的大概是传了点诗书,现在也早淹没在我自己的藏书里面了。至少从小开始,家里就那么言传身教,告诉我这副对联到底该怎么念。以前我也看不懂古文,幸而长大读了点书,到底现在给说通了。
题目是张爱玲,我在这儿三句不搭扯了那么多闲天儿。现在该说回去。张爱玲是聪明人,而且是聪明人的典范。凡是自小遭了点罪而长大又读了点书,自以为看得破红尘又没什么信仰的聪明人,很难不堕那么个恶趣味。我们这个世界,向来都是绝望容易,希望难,而怀着希望忍着聪明,给别人留一块回旋的遮羞布更是难上加难。打开电脑翻翻博客,到处都看得见精明到骨子里的师爷爷、姑奶奶在那儿指点江山,教人透过重重伪装,直看到旁人的猥琐,自私,冷漠,绝望,甚至隔着裤子看到里面的肚腩赘肉皮癣阴虱乃至阳痿早泄淋病梅毒。真是看得我好一阵回不过气来:这世道仿佛不但是张爱玲没堕胎胡兰成没流亡,而且两人还有了蜂王蚁后翻车鱼的生殖机能,呼啦啦生下来十三亿中国人振兴家园扬我国威,非给来一场星际争霸母巢之战不可。
这年头X光都换了CT和MRI,火眼金睛的透视眼大概二甲医院都不待见了。一帮张爱玲的克隆人还非得咋呼,非得给祖奶奶僭号封圣可劲儿折腾,so what?由绝望而冷漠而作壁上观,就算是揭穿千千万万人的画皮,也不过是其中一个小妖而已。耶稣之所以是神之子,不是因为他能作最后的审判,而是因为他真能甘愿伸出手来,为世人的罪恶而钉上十字架,为他人流血。洞悉生活,意味着在别人龌龊,自私,猥亵的时候,不但能够宽容,还能坚持,还能不妥协,不随波逐流;而不是看见家家户户都关上门的时候,把自己家大门一并关上,然后轻飘飘说一句,你们都是王八蛋。大家本来就都是王八蛋,这一点既不是重大发现也不是爆炸新闻,在这个世上活个三十年不到,聪不聪明的,基本都能知道,无非聪明的人知道得早些。拿它当事儿老说的,不是小屁孩儿,就是心智不健全加自恋。而且大家是不是王八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忠厚,有理想主义情结,有这些可以为聪明补阙纠偏的东西。聪明既不是哪位圣贤包圆了的,也不是什么非有不可的东西。
在此之前我们有一个鲁迅的时代,大家在唱完一个也不宽恕的高调之后,放下了文字,拿起了真正的匕首和投枪,其结果是有目共睹的。如今我们有了个张爱玲与钱钟书的时代,不但不宽恕,甚至不怜悯,还要轻薄。自己皮袍子下面的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甚至是近于流氓气了。所谓什么时代出什么样的作家,什么时代什么样的作家招人喜欢。这会儿就像是沦陷区的旧上海,繁华得轻薄,虚荣,人们带着一种世故的聪明,对未来没有期待,在彬彬有礼之中各怀鬼胎,就像最近流行的电视剧《潜伏》里面一样,大家各属国军共军伪军,往往还身兼数职,在不损及自己利益之余,为别人提供些情报。当然,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是,不管一本书好还是不好,它总是不适合大家都读的,读者聪明不聪明倒是次要,关键还是得心智健全。第二,我们这个时代没有学会真正去爱一个人。我们爱那些爱我们的人,爱我们自己的小小优越感,却不爱那些被我们拒之于感官之外的人。我倒是希望我们的下一个时代是罗素的时代或是周作人的时代,罗素的好处王小波已经说过,我也不用饶舌。周作人的好处说的人就更多,但我还是想强调一下他对妇女与儿童的爱,注意,是那个时代的妇女与儿童,不是处于今天这个地位的。当然,逻辑经验主义在专家眼里那是过气的学问,周作人更是立场不坚定的汉奸,我要是再为这些扫进历史故纸堆的人鼓与呼,怕是也得变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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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8, 2009
文艺青年读《小团圆》 - [文学]
二战的大背景下面,一段家史,一段情史,造就一个民国女子给我们看。一篇小团圆,倒像是証了苦集灭道的圣谛,皮肤脱净,把这远在尘俗外的临水照花人,一把揪住领子,拖将过来,直到眼前,眉眼无不清楚分明,直到骤然见了平时不甚分明的毛孔色斑,吓得倒退几步。
一路读去,故事倒是多多少少有个轮廓,熟读对照记和今生今世的人,猜也能猜到八九分,反而是细节使人留意驻足不已——这张爱玲最后的墓志铭,倒像是陈冠希的春宫照——小帅哥Edison不妨是淫贱无敌小肠陈,再清纯的阿娇,张开腿也一样是黑压压毛扎扎——就像是邵之雍的老虎尾巴和九莉的三角裤,我们之所以心惊肉跳,只不过是因为,它们在我们自己身上,也长着那么一个。
这个世界本来惯于塑造一些区别于大众的符号,人看不见的往往不是他人的个性,反倒是人同此理的平凡。对异人的阅读欲,虽说不经意间客客气气平添一道距离,却显得隔岸观火隔雾看花别有滋味。不同流俗的打扮,识趣的小幽默,小诗文,小字画,一点恰到好处的刻薄话……就那么一点,就让我们陷入泥潭不可自拔,对着颗七巧玲珑心想入非非,却不记得包着这颗七巧玲珑心的,也不过是一团充斥着欲望的肉块而已。就算不是不记得,又何必非要杀风景?纵然有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非想杀一杀风景不可,却更教人从何说起?说岁月安稳现世静好,不过是黄泥坛子那么撞来撞去,还是不过是子宫颈折断?说张看胡说的传奇后面是和电影导演的情欲,还是四百元一次的堕胎?这种故事,只宜在女作家笔下,却不宜在女作家身上。女作家就该连提着篮子买小菜的时候都有一种华贵,怎么能在上床时还问对方到底有没有性病?天才也只是一袭华丽的袍,脱下来,跟你,跟我,跟谁都没有两样。
显赫的家世,极有文化修养与品位的母亲,优异的成绩,超卓的才华,与汉奸的旷世绝恋,晚年的神秘幽居生活……看看这些词儿,也无怪乎媒体把张爱玲叫做是民国奇女子,她不但属于入得电视剧的那种,而且还非得是收视率极高的电视剧不可。然而奇女子的生活,又有什么是常人没有的呢?家庭的勾心斗角简直就是自家楼道里的事儿,大龄文艺女青年和已婚老男人的感情纠葛也早成了人们不绝的谈资,张爱玲的写作,其范围从来也没超出过自己的小世界。摒去这些扫兴的东西,大家津津乐道女作家对词语的敏感,仿佛这样就将其抽离了那个和我们身边所有女人一样小心眼,爱计较,自私自利,充满着欲望的女人躯壳。人们害怕女作家有着和所有人一样庸凡的一面,因为庸凡就意味着猥琐,绝望。当人们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本书,赖以将自己和他人区别开,享受一把偶开天眼见红尘的快感时,怎么能容忍,这只眼,原来也只不过是红尘中的匆匆一瞥?
关上门,关上窗,女作家要的,其实也没比陈冠希多多少。小团圆告诉我们,女作家的成长和所有人一样,也都只是在钱和性这两个话题上惶惑纠结。钱总是不够用,性总是不够爽,文艺青年从来不承认这两点。玩一点文字或语言的的小把戏,文艺青年们站出来大言不惭地说,我们孤独,我们需要感情上的慰藉!然而,这种暧昧的的小情调,本质是什么?前期叫做智力游戏,后期就是推倒在地。华丽妖艳摇曳多姿的胡兰成,也绝不会忘记用一点强,把小护士按倒在自己床上,更不会忘记换换体位,跟张爱玲玩一下69式。语言本身就是口活儿的绝好隐喻。语言的挑逗,是口技,是舌功,两者同样是经验丰富就能使人快乐。也一样都是彬彬有礼的障碍与陷阱。略翻两句胡兰成的情话儿,看看它们多么恰当地印证了维特根斯坦那个著名的命题:不要问意义,要问使用!
无论是广大教主张爱玲还是籍籍无名挂qq的网络小诗人,其饥渴,干枯与阴暗完全没有什么不同。张爱玲从不粉饰男女之情,却免不了去找个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来说说情话;小文艺青年或许绝不吝啬自己的溢美之辞,但心里想的,也不过是躺在床上,搂个光溜溜的姑娘。每天发生一万遍的事情,都在恋爱的大旗下,各行其是。恋爱的表面,是文字障,是语言的使用,其后面哪还有经得起追问的意义?文艺青年迫不及待地恋爱,美其名曰遇见了相对说声“你好吗”的人,在解决生理需要的同时,却止不住地冒着傻气,我们实在是比自己想象的更加愚蠢。
对于总有皮毛渴望的我来说,我承认这世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搂着个光溜溜姑娘睡觉,间或有一法式深吻,如果两人都没有口臭的话。但如果想用语言编织的任何东西去强奸对方的思想,事情将会变得糟糕透顶。可是,没有语言的插入作为先导,姑娘怎么会心甘情愿被文艺青年插入呢?因此,这始终是个悖论。文艺青年也因此注定要受煎熬。张爱玲的故事,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点,她只不过是先前愚蠢了那么一下,然后徒劳地找补了半辈子,最后到了小团圆,一样是找补不回来。这世界总不会是文字与名相构成的,什么锦绣文章也遮不住自己在钱和性这两个话题上所表现出的怯懦与无能。张爱玲性冷感,胡兰成滥性,都只不过是因为这玩意儿绝非语言能粉饰,能控制。这两人都拼命要写一本知我罪我的春秋给自己挡脸。结果当然都没挡住。当然,广大教下的文艺青年就更挡不住,不得不祭起种种借口来掩饰自个儿的渴望与卑微。当文艺青年们在对着光溜溜的姑娘脱下语言的兜裆布的时候,到底敢不敢断喝一声,我他妈想要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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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早之前有个愿望,就是等我以后真的以写小说为生的时候,我应该写一下我的家庭。当然我不一定能写出一部像样的小说,但一部拙劣的现实主义小说也可以在某种意味上成为这个时代的一部口述史,并且或许还不那么失败。显然我的愿望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我总觉得我对家庭现状的来龙去脉了解得不够,无从下笔。分析一个外人是件比较轻松的事情,因为凭着不多的了解,总是能找到一个大致合适的模子,不管是不是真的合身,先把对方套进去,然后以此作为认识他的一个起点。而家人则是我在学会这样思考问题之前就认识的。因此即使自己后来学会了这么一套思维方式,但是总是有些先验的情感无法纳入思维。家人对于我与其说是熟悉的对象,不如说是迷濛的彼端,其形象难以捉摸和把握。因而,这一部十七史永远无法下笔,而对于家庭作一叙述,也就成了自己遥不可及的理想。
其实正如那句被用滥了的苏轼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不是我在大学之后开始恋爱,逐渐有了与家人之外的人亲密相处的经历,大约我始终都无法认识到,我自己始终沉浸在家庭的气息中不能自拔。我以为自己是一个反叛者,但其实我从来也没走出家里给我划定的那个圈子。我一面憎恨着这个家庭,一面却又不自觉地成为了这个家庭的最佳继承者。每一场恋爱都是一面镜子,我从里面看见自己,傲慢,暴躁,自以为是,像极了我的祖母。我的祖母是个老知识分子,她的学生年代正是新旧中国交替的时期,她既有旧时大小姐的任性,也有老共产党人的执着与清高。当然这两者的结合并不理想,她的一面是正直而负责的大学教师,而另一面则是任性而偏执的灭绝师太。这真是个绝好的比喻。灭绝师太的悲剧,正是在于她始终觉得自己代表了正确的方向,她不但没有反省的勇气,甚至早已失去了反省的能力。然而这个家庭中,正是祖母对我产生的影响最大。当然,我从她那里获得了不唯任何人是从的独立精神,这种精神最终支持我怀着一种圣徒般的决心一意走上学术道路,但也导致了我性格中那部分偏执的决绝,对人对事的凉薄情意。很遗憾,这些东西都成为了我性格中最大的缺陷,我并没学到我母亲那样的善良,柔弱和逆来顺受,但却继承了她的敏感和小心眼儿。我不得不承认,我在性格上和她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母亲的故事是个彻底的悲剧。困苦的童年时代,丧父的少年时代,近乎包办的婚姻以及此后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的不幸的婚姻生活,就成了她故事的全部。事实上我对母亲的认识是从十几岁离开扬州来到张家港之后才开始的。此前祖母一直刻意将母亲在我的印象里边缘化。虽然如今母亲的形象逐渐丰满,然而在我现有生命的一半时间中我失去了她。在我回忆中的扬州十余年中,母亲的生活与记忆几乎空白。只有一些模糊的家庭劳动的场景。我记得她在厨房里杀鸡,鸡血热腾腾地盛了满满一碗;我也记得她在过年的时候准备蛋饺,在逼仄的小厨房里生起煤炉,母亲坐在小凳子上,将蛋液倒入小铁勺,略转一下,就成了一张圆形的蛋皮;我还记得她在井边洗衣服,然后穿着套鞋拎着两大桶衣服上楼。我看见她的手,粗糙,布满裂痕,摸上去非常硬。这些事儿年复一年, 三百六十五天从不间断,就是她家庭生活的全部,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听亲戚说过母亲是祖母亲自挑的,为此父亲放弃了他的自由恋爱。然而祖母从来也没满意过这个媳妇,她从没有把儿子放心地交给过另一个女人,数落母亲的不是,几乎成为了祖母后半生生活的最主要工作,至少从我记事开始就是如此。婚姻生活与家庭纷争几乎同步。母亲一个人离开家乡,走入父亲的家庭,在歧视与压制下,最终选择了沉默与屈服。据说母亲生我之后,没坐月子就又恢复到长工的生活里面去,因此她的奶是苦的,我一吃就吐,所以为我找了个奶妈。自我记事起,全家的早餐都是鸡蛋和牛奶,而母亲是没有的;吃饭的时候,一个新鲜的菜或是好吃的菜上桌,母亲是不动筷子的,她会自己用别的碗盛着前一天的剩菜,最后全部吃完。至今我家还是如此,似乎母亲吃剩菜已经成了常态,成了习惯,所有人都不会觉得诧异。我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对此表现过一点不满和反抗。或许,也是有的,她到今天都不吃牛奶和鸡蛋,即使为她准备一份也还是如此。
当然,吵架更是不可避免。祖母气势汹汹而母亲饮泣,对我来说是习见的场景。祖母一开口必然是说我母亲要逼死她,然后就哭诉自己身体如何不好如何受尽欺凌,尽管母亲永远是处于下风,但两个人都是歇斯底里,寻死觅活。在祖母搬来张家港与我们同住之后,这种情况也是时而发生。祖母会理直气壮地说:“你们不就是嫌多了我一个么?告诉你们,不是你们养我,是共产党养我,我随时可以回扬州去自己过!”继而必然是自觉心脏病发作,坐倒在地哭天抢地,控诉母亲必气死自己而罢休的种种罪恶。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祖母参加完小姨的婚礼,回来自觉被人怠慢,大发雷霆,进门就把药瓶摔在地上,碎成好多玻璃碴子。后来当然是母亲将其扫去了,然后像平时一样为祖母铺床叠被灌热水袋。或许还有件事情可以一说,那就是我父母上班中午不回来吃饭,因此每天早上母亲大清早就要起床,帮祖母将中午的菜烧好,大约忙两三个小时,之后才能吃早饭去上班。而我在家的时候,就看见祖母不断控诉母亲烧菜多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然后摆着母亲烧好的菜不吃,自己另外烧菜。当然,家里人都不觉得应该找个烧午饭的保姆之类,一是因为怕烧得不好吃不合祖母胃口,二是不放心家里来陌生人。其实最重要的一点大概是大家都习惯了母亲的这个角色,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叠床架屋,多此一举。
母亲曾经很失望地对我说,她生活中最开心的时光莫过于离开扬州之后,一家三人在张家港生活的那段日子。那时候父亲虽然工作不顺心,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母亲白天上班晚上还得开舞厅,非常辛苦,但至少父亲还会和她一起看点儿录像片,晚上吃完晚饭出去散步,两个人出去兜个圈子。我一般不跟他们一起去,现在想来不知道究竟是给他们留了空间,还是平白失去了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的机会。反正这一切在祖母来到之后全部改变了。在祖母的心里是不能容忍父亲与母亲两人世界的亲昵的。任何没有祖母参与的活动都会被祖母认为是企图排挤自己的一种变相暗示。当然父亲的仕途开始顺利,昔年的生活也不会再有。祖母的来到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巧合,而非生活改变的直接原因吧。
八年之前我出去上大学就离开了家,走的时候家里还住在原来7楼的老房子里面。去杭州读大学之前祖母带着我先去上海走了一圈,向亲戚故旧们展示了一下这个有出息的孙子。然后我们去了杭州,住在祖母原来的学生为我们安排的宾馆里。宾馆在浣纱路上,我们晚上打的去浙大,经过西湖边,那时候西湖边还竖着铁栏杆,晚上看不分明,很像是个大操场。我们经过湖滨的外文书店,旁边是一家大阪屋,晚上可以闻到荷花带着露水的香气。这大概也能算是美好的回忆的一部分,至少它宣告了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家,或者暂时可以与这些纷争无关。这一出来就是八年,这八年里我基本在假期的时候都会回去,虽然偶尔还能看见那些在我心中早已凝固成形的梦魇般的场景,毕竟也都只是零落的片段了。家里的关系,比以前已经大大改善,母亲逐渐能够自尊,而祖母也稍事收敛。父亲也不必夹在中间总是焦头烂额。事情或许都向好的方面发展,大家都能找到一个转移自己注意力的点。但世事不见得有什么公平在。我一直认为母亲的付出会有回报,然而结果不过是继续不断付出而已。家里人去年做过一个体检,母亲身体状况最好,祖母次之,而忙于酒席饭桌应酬的父亲则屈居最末。每天都在关注养生之道的祖母,与不辞辛劳每日忙碌不休的母亲,对比如此鲜明。
或许这就是均衡,每个人作出他能够作出的最大妥协。或许直到母亲和祖母其中的一个去世之前,情况都会是这样了。我有时候想到这一点,情不自禁地就对母亲无名火起,觉得她自己放弃了对未来所有可能性的追求。但或许是我了解不够,早在母亲年轻的时候大概就做过这样的尝试,而如今她已经是复归平易处变不惊了。别人看来大概会觉得我任性,不但没有能够体贴母亲一点,还像祖母一样地去伤害了她。然而这真的不是我的用心。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一回,由于我表现出对佛学的极大兴趣,家里人都误以为我要去信佛甚至出家,由于三姨带我去庙里拜了师父,祖母一如既往地迁怒于我母亲。可惜的是我没有感觉到她身上的压力。某天下午我兴致勃勃地想去看一场法事,母亲泪流满面,跪倒在我面前阻止我,那是个惊心动魄的场景。可是我当时都没有理会到这一点。可笑那时的我都没能洞悉人事,又有什么资格自以为解脱世尘?如今坐在家中,想起这些往事,家里的大厅采光不好,阴暗寒冷,我憎恶它,厌弃它,却无法摆脱我所憎恶的那些造成这一系列悲剧的人性的缺陷:我用偏执,暴躁与傲慢来对抗它们,正如古人所说,无异抱薪救火。我在无意中,延续着家庭的命运,并将我所厌恶的东西带向远方,传播开来。直到猫在我面前,哭着告诉我,我与我的梦魇一般无二。就像用鲜血无法洗刷鲜血,仇恨无法消弭仇恨一样,我不能抑制的,是对家庭的厌弃与仇恨,而我所厌弃与仇恨的,正是在这个家庭中到处弥漫着的厌弃与仇恨的气氛。
父亲与这个家作了一辈子唐吉诃德似的斗争,最终也默认了现状。只要大家都说家庭温暖和睦,它就仿佛真成了温暖和睦的了。父亲疲倦、沉默,有时暴躁。他没有能摆脱这个家,也没有能将其扭转过来。他所不能摆脱的,是这个家给他的深深烙印。虽然这个家不是个什么,然而没有了这个父亲极力营造的家的幻梦,那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前几年父亲悄悄对我说,祖母其实有个脑瘤,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不治。我很认真地听,脑海里还是会浮现出小时候我跟着祖母叫母亲za货(江阴方言,做事不当心,吊儿郎当的意思,极带贬义。略同于北方话的“勺子”或是“傻逼”?祖母每天都是这样形容我母亲的)的场景。如今的我能想象到母亲当时的心情,但这事情大约母亲都不记得了。祖母的脑瘤始终也没有爆发过,家里的情况一如其旧,而我则坚定了要改变这个家庭的信念。我常常想,是否我有一天会对祖母痛陈我对她的厌恶与仇恨,控诉之,斥责之。实际上这个想法幼稚而无聊,而更坏的则是它只不过是一个祖母所做的诸种恶行的翻版而已。我会有这样的想法,只能更进一步地说明我确实源于这个家庭而已。抽离这个家庭的暴戾之后,我真的能剩下爱么?以爱与宽容去对待每件事情每个人?我这样做了之后,事情真的会有好转么?或许,我只不过是新一代的唐吉诃德,之所以父亲不再因为我与祖母的争吵责怪我年少不懂事,是不是他看见了我正经历那些他经过的岁月?
其实我知道,无论是父母还是祖母,都珍藏着我小时候的一些笔记本以及上面涂鸦的文字。他们互相仇恨,但同时爱着我,以我为骄傲。即使是善良与慈爱的人,也不免带着偏见与执念,挣扎,痛苦,最终走向死亡。我希望在他们的有生之年,这个家就能在我的影响下变得让人值得留恋,而不是以他们在人间的消失作为我获得自由身的条件。何况那样获得的不见得就是自由身,也许只是新一代暴戾的起源。生活如同茫茫大海,我只是带着我的猫,划动一叶小舟,缓缓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