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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0, 2008
转载:六朝怪谈 by 魏风华 - [史学]

螃按:昨天刚写完张大春那一篇,结果今天就发现一个绝妙的例子。历史到底和真实有什么区别?下文里面所记载的书真的都不存在么?或者它们躲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正嘲笑我们的无知,愚蠢,孤陋寡闻?
在王嘉的《拾遗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东晋太元八年(公元383年),淝水之战的前夕,有一队人马悄悄行进在通往洛涧(注释1)的山路上。这队人马大约有800人(袁竣的《晋阳秋续编》说有1500人),带队者是王蓬将军,一个玄学论者。他奉命支援北府兵将领刘牢之。后者正在淝水附近的洛涧,与前秦苻坚的先头部队作战。由于行军中出现了某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王蓬的士兵赶到洛涧时,那里的战斗已经结束。
他们在临近洛涧的一个叫芒阳的地方,整整误了三天。关于行军耽搁的原因,在后来的杂史笔记中,有过零星的记载,但都不甚周详,说法各异。唐人李淳风在其著述的《六朝遗事》(卷七)中称:“时淝水战起,王蓬率北府兵趋洛涧,援牢之部。夜至芒阳,有敌偃旗潜行于山道。蓬疑为苻坚军,遂命军士以弩箭攻之。敌军哗,少顷,有器鸣响,火焰出,声震于野。蓬军有中火焰者,遂仆地,血流不止。”
看来,在抵达洛涧之前,王蓬的军队已经和敌人相遇。不过,让我们感兴趣的是,他们所遇到的敌人,并不是前秦苻坚的人马,而是一支不知从哪溃败下来的军队。南朝沈约的《建康杂记》中的这段记载似乎更有价值:“初,天光昏暗。后火光起,观敌旌旗已残,上书‘常胜军’三字,依稀可见。敌军士弃盔者,皆黄发,鹰鼻陷目,仿若胡人……”
按照我们推测的情况:当时,由于战事吃紧,王蓬下令让士兵星夜兼程,直趋洛涧。是日,行至芒阳(今安徽霍山),天色已晚。前军已点燃火把,蜿蜒前行。就在这时候,一队形迹可疑的军队突然出现在不远处的山道上。当时,有可能发生了下面这样的对话。
谋士:怎么回事?不会是秦军来袭吧。
王蓬:妈的,你慌什么?
谋士:将军,它好像朝我们这边过来啦。
王蓬:熄灭火把,弓箭手准备。
随后,王蓬率领士兵埋伏于山路两侧。当那一队形迹可疑的人马进入包围圈后,王蓬下令乱箭齐发,其势如蝗。这是一次真正的伏击。随后的情形,一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寇多中箭,仆于马下。”但是,让王蓬大伤脑筋的是,当那队人马回过味来时,随即使用了一种奇怪的火器,王蓬的士兵伤亡不少。这时候,谋士灵机一动,出主意:“何不用火攻?”王蓬马上采取了这个建议。他的士兵掷枯枝于山道上,后以硫硝裹布,火箭攻之。由于地形有利,山风乍起,加之夜色掩护,很快,王蓬的军队又占了上风。不久,我们便听到一阵欢呼,被夹在山道上的那一队人马已经竖起白旗,表示投降了。
《拾遗记》与同时代的《搜神记》一样,多记叙荒诞不经、道听途说之事。唐朝方士李淳风以写作预言集《推背图》而著称,其晚年的著作《六朝遗事》当中,也自有演绎成分。但是,《建康杂记》对以上轶事亦有所记,值得我们关注。我们都知道,该书的作者沈约以诗著名,是南朝齐梁间的文坛领袖。又曾作《晋纪》八十卷,堪称良史。其作《建康杂记》以严肃著称,加之其生平年代与以上轶事发生的年代比较接近,所以,我们不得不犹疑。
根据其书中描述,现在,我们基本上可以这样断定:东晋北府兵将领王蓬所遇到的那队人马,正是从江阴华墅溃败下来的由英国人戈登(注释2)率领的洋枪队(又称“常胜军”)。时间是1864年月3月31日。据许文佑先生的《天平战纪》记载,这年3月,戈登所率领的洋枪队在江阴华墅被太平天国康王汪海洋击败,800人被歼。戈登率领残余的200余人,沿江而退,“至霍山(晋时芒阳),遭袭,戈登仓皇逃逸。后转赴苏州,重募士兵,会合李鸿章,攻击常州太平军护王陈坤书部。”一向以著述严谨著称的许文佑先生,在这里含糊其词,并没有说明戈登是被谁所袭。
东晋时代的王蓬为什么与清朝末年的英国人戈登在芒阳相遇?没有人能够做出解释。但是,我们可以想像当时的情形。由于士兵多中箭伤,加之一路溃败下来,身体十分疲惫,尽管有毛瑟枪在手,但在火攻的面前,戈登的士兵很快放弃了抵抗。王蓬率领他的北府兵军士包围了上来。他们重新点燃了火把。借着光亮,王蓬和他的士兵,清晰地看到了一张张奇异、惊恐的面容。这时候,清凉的山风徐徐吹过,王蓬和戈登,以及他们的士兵在历史的深处,感到一阵巨大的眩晕。
由芒阳到洛涧,只有半天路程,在沈约的《建康杂记》中记载:“越三日,蓬始抵洛涧。”到达战场时,北府兵名将刘牢之已经胜出。王蓬晚到了三天,在遇到戈登之后的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王蓬和戈登是否有过交谈?又聊了些什么?他的800名士兵去哪了?我们不得而知。
在其他古籍中,如《北梦琐言》、《梦溪笔谈》、《幕府燕闲录》,对这类令人匪夷所思的奇闻异象也有零星记载。关于王蓬,沈约的《晋纪》中有这样一份资料:“蓬,栗水人,北府兵将领。初随谢玄,为牙将。淝水战起,以重任,率军趋洛涧。途中误时。抵洛,牢之已胜,转赴淝水。有战功。过随功抵。后死于桓玄之乱。”
[注释1]:洛涧,又名窑河。东晋太元八年(公元383年),淝水之战的前哨战——洛涧之战即发生于此。《晋书·刘牢之传》载:前秦苻坚遣梁成率五万人屯洛涧,谢玄遣刘牢之以精卒五千拒之。时秦军势强,晋参军刘袭、诸葛求欲静等王蓬援军,再图攻之。牢之不许,趁夜渡水,斩梁成及其弟梁云等秦将,又分兵断其归津,秦步骑奔溃,争赴淮水,抛尸一万五千具。秦晋洛涧之战,晋广陵相刘牢之兵贵神速,不待援军,以五千之卒大败前秦五万之众,为晋军取得淝水之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注释2]:戈登,生于1833年,毕业于英国军官学校,1860年参加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和北京,1862年到上海,率领英军多次进攻上海附近的太平军。1863年,在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指使下,接任洋枪队“常胜军”统领。1864年5月,他配合清军攻陷常州,清政府提升他为提督,不久,赏穿黄马褂。同年11月,戈登返回英国,后任苏丹总督。1885年1月,戈登被苏丹人民起义军击毙于喀土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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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9, 2008
张大春:稗草中长出的历史 - [文学]
如果历史学家下了岗,那么什么职业适合他们,让他们得以有机会响应一下刘欢那首著名的《从头再来》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一个不错的建议则是私家侦探。正如某位仁兄将余英时那本《方以智晚节考》评价为最精彩的侦探小说那样。历史学家的工作,本是在浩如烟海的文献,叙述与记载中,勾剔细节,梳理理路,凝聚起弥漫于空气中的流言以成其论述。不但如此,一个成功的历史学家还要像一个侦探熟谙山川地理,世态人情,风物习俗甚至是神学,数学,物理,化学,医学,植物学等等各类琐屑知识,才能从白纸一张的文献中,惟妙惟肖地剪出一个立体的古代社会,巧妙地将所牵涉的事件嵌入,把一件早已缄默于街头巷尾的疑案原原本本呈现于人前——当然,如此聪明的历史学家则也免不了其狡狯,悄悄地在自己的讲述中夹带些私货,以期鱼目混珠——从而为后代历史学家造成新的疑案,教人颇费思量了。
这样的历史学家不免又让人想起另一个职业——小说家。实际上,当我们查一查小说的家谱时,就会发现其与历史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的:“小说者,仍谓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背于儒术者矣。后世众说,弥复纷纭,今不具论,而征之史”。而将小说称之为“稗说”也正是取其外于大米小麦的正史之意,当然,这也是张大春那本《小说稗类》之所以得名处。
历史与小说之间本是一线之差,就像《桃花源记》不妨被陈寅恪用来说明北朝的坞壁,而《夷坚志》也可以作为宋代经济社会史的重要材料一样。而巧妙羼入历史中的小说则悠然自得,获得了其双重身份。且不说Uberto Eco在其小说中所构筑的真伪难辨的世界,先讲讲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小说——《古文尚书》的故事。
《古文尚书》疑案的侦破,经历了从宋代到清代的漫长过程。《尚书》所说,本来就是在考古学上所谓于古无征的历史。而《尚书》却能纪录其禅替,职官,朝聘,祭祀。所谓三代世界,就是个活灵活现却又迷雾一团的世界,像什么呢?……啊,就仿佛是张大春笔下的那个竹林市。正如张大春所说,“竹林”,有如一面白白淨淨的牆,被徐老三的散銃打上個千兒八百發彈丸,每个弹痕都不是竹林,而每个弹痕又都是竹林市。事实上,若是我们相信陈梦家的“夏世即商世”之说,难道我们不能说,夏朝就是那广阔的殷墟,每一处遗址都不是夏朝,而每一处遗址也都是夏朝么?又何必二里沟,又何必如鸟头先生所云,大禹大禹一只虾?
然而,就算大禹仅是个传奇,《大禹谟》却不可或缺,如Eco一样博通他所处时代所有学问的王肃,从《荀子》里面找到了如此精妙的十六个字,自然是迫不及待地放入了他所创造的历史中。并且成了理学家代代心传,自谓得古人之秘的不二法门。王肃的小说游走于历史沉重的身体间,时不时投来轻蔑一笑。稗草般的小说从来不像历史一样强调其合法性,它大声地把自己说出来,斯人斯事,确凿有征。空留历史学家伫立迷瞪。
小说本身并无需小,甚至可以有比历史更宏大的叙事,家国天下,信手拈来,稍稍装入一些背景,便与Hayden White的叙事历史相去不远。张大春可以写从晚清到民国的江湖,写漕帮,写蓝衣社,写军舰上暗藏的二十万两黄金。它们一一印合于其余的历史记载,却又有着不同的连缀,或者用White的名词,不同的情节化模式。这到底是真,抑或是假?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外,却是令人颇费猜疑。
不妨说回《古文尚书》,这部疑云密布的历史在一千年之后遭到了天才学者阎若璩的拷索。按照钱大昕的记述,阎若璩二十岁时候读到《古文尚书》,就“即疑其伪”。于是便写成了《古文尚书疏证》,花了三十年的时间,于是“乃尽得其症结所在”。阎若璩细细梳理其文字,一一验其出处,再对照其内在理路,寻找叙述间的矛盾。而《古文尚书》终因其抄撮之痕以及内在舛漏矛盾,被阎若璩抓了破绽,一举驳倒。仿佛西游记里说的,历史就地打了个滚,便变回了小说的原形。
历史与小说的关系到了福柯那儿成了个强命题,一切历史不过是互相关连的话语的网络。无论历史与小说,其叙述已经让位于叙述的动机,而历史与小说也都成了平等的材料。被攻破的《古文尚书》失去了其权威,而未攻破的《竹书纪年》《越绝书》依然发挥着巨大的史料价值。事实上,无论后世如何精密地编织叙事,最好看的历史还是司马迁那写得栩栩如生的《史记》。而张大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如此可爱。还记得那个戴震质问塾师的故事,千年后的朱子何以知千年前圣人的想法。其实何必不能知,朴学家们有些时候还是太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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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5, 2008
不归之途:从租佃关系到农民叛乱 - [史学]
或许少有人将东南亚季风区种植水稻的干旱地带与中国淮北遍布小麦与高梁的黄土冲积平原相提并论。这两个地区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历史上两者都少有关联,仿佛两颗拥有自己轨道的行星,各自演进变化,从无交集。然而两者间的相似,则使得它们同时走进了历史学家的视野,从而得以发现两者所共有的那些特征:不稳定的农业生产,饥馑,苛捐杂税,以及,最重要的,具有相似的组织结构的叛乱。
当James Scott在1976年写下《农民起义的道德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的时候,他脑子里面大概没有想到把问题推广到更北一些的广大中国地域。他笔下的缅甸与越南农民长期处于歉收的威胁中。一场迟来的季风就可能导致当地的水稻由于缺乏雨水与灌溉而颗粒无收。对于维持生存的迫切渴望,使得当地农民令人惊奇地选择了一种谨小慎微的租佃制度。农民更喜欢一种有弹性的租佃制:这种制度在荒年时能够为其留足生活所必须的资料,哪怕在丰年时它从农民手中剥夺了绝大部分的劳动果实。农民更愿意和地主之间保持一种类似于封建家长制的关系。虽然在其中没有明显的人身依附,但是无疑地主承担着维持佃户生存基本条件的道义责任。例如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提供的稻谷,以及无息贷款等。这种关系紧密而牢固,以至于在殖民政府揣着资本主义与世界市场到来的时候,受到了农民的强烈抵制。
这种抵制的背后所暗含的是让地主承担生产风险的要求。在农业生产很不稳定,对气候存在强烈依赖的地区,由农民本身承担生产风险的固定租金制以及永佃制从来没有得到过普及。裴宜理在《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一书中所描写的淮北地区是一片荒凉而闭塞的土地,像所有中国的传统农村一样,地主,佃农与自耕农之间的界限并不明确。虽然大多数人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土地依然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那些自己手中的土地少得可怜的农民则不得不租佃地主的土地来满足生活的需要。然而淮北的租佃程度依然很低,由于交通的问题,即使是大地主也无法依靠出售粮食来获利。因此当地的经济长期处于萧条状态,从而货币供应量不足。当政府要求使用白银交付税收的时候,就给当地的农民造成了很大压力,而当税收一再增加的时候,正如Cohen在《历史三调》中所说的那样,恐惧与绝望被诉诸集体暴力,叛乱因此而产生。
裴宜理对叛乱有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并将其分为掠夺性叛乱与防卫性叛乱两种。相对于以宗族为维系力量的掠夺性叛乱——捻军,东南亚的叛乱更像是以防卫与地方自治为目标的地缘性组织——红枪会。Scott对殖民政府进入东南亚后农民发生的多次叛乱进行分析,并认为造成叛乱的原因是由于世界市场,资本主义的引入所导致的农民与地主之间原有的社会联系的破坏。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被接受,农民成为农业工人,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也失去了同样受到市场风险威胁的地主的庇护。就像阿马蒂亚·森笔下的孟加拉一样,由于广大农村小手工业市场的破坏以及公共资源被收归国有,农业工人失去了在饥荒到来时维持生存的能力。因此叛乱的爆发也成为了必然。虽然农民叛乱的根本原因是精英政府向他们索取过多,但相对于推翻由精英所组成的政府,农民的叛乱更像是一种必要的提醒,希望社会精英能够恢复他们原来所担当的道义角色。正如红枪会与政府的关系,是“以国民党保障地方安全的能力和意愿为转移”的。
虽然正如裴宜理所说,生态不稳定的地区较易爆发农民叛乱。但农民不但有自己的经济结构,也有更进一步的政治与文化需求。传统思想对外来信息渠道更少的农民来说,或许有着更为根深蒂固的影响。 而叛乱,就像克劳塞维茨的那句名言说的,只是这种政治与文化需求的一种延伸而已。当我们将叛乱归因于农作物的歉收时,是否同时也当对政府机制进行反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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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逻辑经验主义者的眼中,价值判断的句子殊无意义。就连言说本身的价值,也难免受到质疑。不过也不怪逻辑经验主义。海德格尔笔下“人们诗意地栖居其中”的语言,行迹确乎颇为可疑。从中国人的眼光看,《左传》里面称之为“不朽”的“立言”,在佛经里面就叫做口业,成了Karma之一种,按莎朗斯通的说法,那是要被地震给震死的。因此作为一个中国人,想要提笔写些什么,心里面不免犹豫,而手下也不免抖颤:文字被写下便有了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长寿基因,堪与时间赛跑与永恒拔河。而其中知我罪我者俱在,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读者过度阐释,作者又怎能不怕变成了老笑话里面的衙役,和尚在这,那个本我却何处得寻?
然而就算是存着一份战战兢兢,博客却不能不写。辗转至今已经换了第四个博客,自况颇似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时节不对就要转场。 若是以四季作譬,如今也已经到了阳气藏敛的冬天。虽说不揣浅陋,一次又一次跑出来做这立言的勾当,脸皮可算是越来越厚。但文字里面的火药味儿倒是确乎淡下去了。当然,淡也说明不了问题,就像照得人最懒洋洋温吞吞的,反而是三伏天里最毒辣的日头。这毒辣无非是来自偶尔灵光一现的小聪明,而聪明往往是拿来博同样聪明的人一笑的。故而拿这个博客当逗哏的看,或许反而是不著诸法,直见如来吧?
以后大致写几个类,我不大懂的语言学,以及我不懂的史学,哲学,文学,再加上些发泄焦躁情绪的碎片。博客的头像是新疆吐鲁番旧时高昌古国所建的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中的一尊明王,其寓意则大致等于传统老百姓家里挂的钟馗——吓唬鬼呢。







